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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 裁定:发回重审!

2023-06-21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才某甲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西安市雁塔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才某甲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于2020年7月16日作出(2020)陕0113刑初35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才某甲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又十日,并处罚金六千元。才某甲不服,依法提起上诉。二审阶段辩护律师提交新证据并始终坚持认为本案事实不清,最终二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撤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0)陕0113刑初354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袁律师点评:

 

办理刑事案件需要辩护律师详细、尽责的翻阅案卷信息,用高度的责任心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重审裁定来之不易,更需要被告人、家属、辩护律师三方共同努力。